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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一)

发布日期:2015-06-08 浏览次数:3568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请即将参加2015年高考的全体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答题须知

1. 考生须使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座位号,字迹要清晰工整。并将姓名、座位号后两位填写在答题卡背面左上角的书写框内,每个书写框只能填写一个阿拉伯数字。

2. 不可填涂答题卡上的缺考标记。

3. 答题须在专用的“答题卡”上进行,在试题卷和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4. 认真核对监考教师粘贴的条形码与自己的姓名、座位号是否相符,如有错误立即向监考教师汇报。

5. 客观题必须用2B铅笔填涂(修改用橡皮轻擦干净),主观题必须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书写,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清楚。严格按答题要求在对应的题号答题区域内作答,切不可超出黑色矩形边框,否则答案无效。

6. 保持答题卡纸面清洁,不可让答题卡折叠、破损、潮湿,严禁在答题卡的条形码上和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严禁使用涂改液、修正带。

二、考生禁带物品

1. 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

2. 手表或其他计时工具;

3. 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

4. 涂改液;

5.  修正带(含透明胶带)。